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以营利目的”,主要根据行为人实施赌博行为的方式和上述获利方式综合判断。“行为人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虽然主观上也有为了赢取少量财物的获利成分,但输赢对其无所谓,或者意义不大,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消遣、娱乐,因此,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 不构成犯罪 。 一、《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200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法释[2005]3号: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赌博金额达到多少算违法,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赌博罪: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网络平台赌博多少钱算违法,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赌博赌资数额累计5万元以上或者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定罪。聚众赌博需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可以不受赌资数额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道,聚众赌博属于以下情形: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打麻将的对象如果不是个人的亲人,也就是说没有血缘关系的,那么农民就一定要注意了,如果打麻将的赌资超过了1000元,就可以被认定是赌博行为,既然是赌博行为,就是方法了,赌资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将会被罚款500元。
第二:一千元以上就算是赌博的行为,之后就是处罚的轻重问题了,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打麻将的赌资超过了3000元,但是不满5000元的,是要被行政拘留了,拘留的时间为5天。在拘留所里关上五天,恐怕是非常不好受的。
第三:之前说的都是赌资在5000元以下的,现在是赌资在5000元以上的情况,经规定,如果打麻将的赌资超过了5000元,将对赌博的处于500到三千元的罚款。行政拘留的时间也更长,一般为10天到15天的拘留。
个人参与赌博的赌资达到了5000以上的,算赌博犯罪,不超过的算赌博要楚拘留、罚款。 3.赌博犯罪(一)参与,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二)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继续赌博的;(三)多次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四)多次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五)教唆、诱骗、胁迫他人赌博的;(六)在道路、车站、码头、公园、客车、客轮等公共场所设赌的。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下的;(二)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三)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第六条明知他人用于赌博而提供的贷款或者在赌博中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第七条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查处赌博,包庇赌博违法分子,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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